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为了切实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的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根据现行法律及政策,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将详细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协议变更与修改、用户账号生成、用户信息管理、软件更新、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的保护政策及相应措施以及实名注册用户使用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办理专利审查及相关业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一、【定义】
1 、服务门户:在本协议中除非专门指明或声明,均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服务门户,服务门户只负责提供用户访问各个专利业务渠道,具体专利业务功能均由所属业务系统提供。
2 、用户 / 您: 指同意 并遵守本协议,完成服务门户所有注册程序并经服务门户确认,拥有服务门户用户登录账号和密码的自然人、法人、代理机构。
3 、用户信息:指用户注册信息,以及用户使用服务门户服务时提交的、被服务门户所知悉的相关信息。
4 、用户注册:指用户登录服务门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确认同意履行本协议的过程。
5、实名注册用户:指已经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服务协议,实名办理用户注册手续,获得登录密码和数字证书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6、用户注册信息:指用户在服务门户注册的各项信息,包括其后通过身份验证后修改所填写的内容。
7、电子签名:指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的电子文件中所附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8、用户指令:本协议中,除非专门指明或声明,均指用户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服务门户提出的申请、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要求服务门户提供、变更或取消其依据服务门户业务流程可享有的各项服务的申请、要求。
9、用户服务:指服务门户基于互联网方式向用户提供的专利业务服务事项等服务。
二、【协议条款的确认和接受】
1、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此特别提醒您,在您使用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将来随时可能修改、补充的条款有异议,您可选择不注册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用户。
2、当您点选“同意”按钮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服务门户对本协议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愿受其约束。
3、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本协议条款,协议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在重要页面上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注销其用户账号。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服务门户所提供的用户服务,则视为接受本协议条款的变动。
4、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门户及其相关功能的变更、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一步保留在服务门户中开发新的功能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除非服务门户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
三、【用户账号】
1、账号注册: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注册平台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办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用户完成注册,即可办理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所有相关业务,实现“一号多用”。用户在注册账号时,应当按注册页面引导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信息资料。针对个人用户,包含但不限于使用本人手机短信、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进行实名验证;针对法人用户,包含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手机短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信息进行实名验证;针对代理机构用户,包含但不限于代理机构代码、代理机构负责人手机短信、代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进行实名验证。用户不得以虚假信息或其他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注册。如果用户提供的注册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需承担因此引起的相应责任及后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对用户注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将用户提供的注册信息与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政府机关授权的机构进行实名验证。用户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可获得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办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并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
2、账号管理:用户的账号所有权归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申请注册人(即用户)。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登录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同时,用户不得赠与、转让、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否则用户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与实际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用户有义务保证账号和密码的安全。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经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时,用户应立即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因黑客行为、系统安全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非法使用,服务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丢失或遗忘密码后通过手机号码重置密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只负责核对验证信息是否与账号相关信息一致,不对冒名验证行为及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5、如用户注销账号或被终止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及服务,会导致其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办理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集成的系统账号同时注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可以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该用户的数据;服务终止或取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没有义务向用户返还或恢复任何数据。
四、【数字证书服务】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供手机 证书扫码登录 和电子签名 类 数字证书服务保障办理相关专利业务的安全性。
数字证书,指含有签发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名称、证书持有人名称、证书序列号、证书有效期、证书持有人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签名验证数据及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其他内容的电子文件。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获取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用于身份认证(包含且不限于用户登录和电子签名)。持该用户数字证书和密码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的任何操作,均视为用户本人行为,用户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和责任。用户在使用、保存和管理数字证书时应当注意:
(1)用户应当合法使用、妥善保管数字证书,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
(2)因用户故意或过失导致数字证书或密码遗失、泄漏,或遭盗用、冒用、伪造、篡改时,用户自行承担损失和全部法律责任。
本系统 数字证书有效期 三 年, 用户注册成功时自动签发,并提示用户通过 APP下载,自签发之日(时)起计算。您在使用 手机 证书扫码登录 和电子签名 类 服务 时,我们会校验 您的 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我们会 提示进行证书更新 。
五、【服务内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将按照本协议及相关操作规程为用户提供相应的用户服务。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依据现行法律及政策,用户应当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办理专利申请、缴费、事务服务等服务。
六、【用户通过系统办理业务的承诺和授权】
用户在使用专利电子申请服务时承诺并确认:
(1) 用户应当充分了解并依照专利网上服务流程、缴费须知和填写要求等使用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对其所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
(2) 用户认可并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提交文件、接收通知或者决定。不得使用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或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提交的电子文件。
(3) 用户应当充分了解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使用方法,提交的专利电子文件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 定的文件格式、数据标准、操作规范和传输方式,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4) 用户提交的专利电子文件难以辨识的,该专利电子文件视为未提交。专利电子文件含有病毒或其他恶意程序代码的,视为难以辨识。
(5) 用户通过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提交电子文件,以文件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日期为递交日。用户提交的专利电子文件内容、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发出的通知、决定和其他电子文件,文件接收记录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库记载的为准,但是用户确有证据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档案、数据库记录有错误的除外。用户应当妥善保存提交的电子文件及收到的系统发出的通知、文件。
(6) 用户作为专利申请代表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办理专利申请及相关事宜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决定或文件通过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以电子方式送达该代表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用户。无法通过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以电子方式送达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选择其他方式送达。
(7) 用户通过电子方式请求办理文件副本和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用户指定的送达方式发出电子证明 或者纸件证明 。
(8) 用户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缴纳费用的,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的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日为缴费日。
(9) 用户应对以该主体身份实施的缴费行为承担责任,并确保对缴费账户拥有合法的支配权,确保其缴费行为不会侵犯其所使用的缴费账户的合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用户的缴费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用户知道在专利申请中提交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进行不实承诺申请行政确认等行为属于失信行为;知道所申报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知道承诺不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将承担信用管理失信惩戒等不利后果。
(11) 因用户未按照本协议使用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造成用户不能正确、完整提交电子文件和接收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发出的电子文件的,或提交文件被视为未提交的,用户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全部法律责任。
七、【使用注意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尊重并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权,您的用户账号、办件信息、结果证照等用户资料, 非经您亲自 许可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会主动地泄露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但下列情况除外:
1、用户保证自己在注册时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更改,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不能也不会对您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您的资料未能及时更新,或因您丢失了身份号码和密码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者服务门户有合理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账号,并拒绝现在或将来用户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全部或部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对用户的注册数据及相关操作进行查阅,发现注册 数据或相关操作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 作出 删除等处理。
2、用户登录账号及密码或数字证书为用户在服务门户的身份权证,为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供的用户服务,您须按照对应的服务要求键入正确的登录账号及密码或使用数字证书扫描 二维码登录 。您应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和数字证书,在服务使用过程中可更改密码。非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原因导致登录账号、密码遗失、遗忘或被他人窃取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不承担责任。如果用户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泄密,尤其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账号及密码发生泄露,请用户立即联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3、用户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及服务过程中所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账号头像、名字、用户说明等注册信息,或文字、图片等发送、回复、随手拍图文和相关链接页面,以及其他使用账号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及服务所产生的内容,不得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否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拒绝提供服务,且用户应承担所有相关法律责任。上述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 11)不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利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要求的;
( 1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 13)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
( 14)发表、传送、传播骚扰、广告信息、过度营销信息及垃圾信息或含有任何性或性暗示的;
( 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或干扰服务门户正常运营和侵犯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合法权益内容的信息。
4、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发现用户在使用服务门户服务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有权不经通知,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协议,暂停、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并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
用户使用服务门户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 1)删除服务门户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 2)对服务门户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服务门户的源代码;
( 3)对服务门户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 4)对服务门户或者服务门户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服务门户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 非服务 门户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服务门户和相关系统;
( 5)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 6)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服务门户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5、用户在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账号时承诺并确认:
( 1)用户同意接收服务门户推送的信息;
( 2)用户上传到服务门户的除个人信息以外的文字、图片和 音视频 等内容,服务门户具有免费使用权;
( 3)服务门户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图片、视频、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用户只有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
6、用户在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纠纷的,双方自行解决。用户如发现其他用户有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举报。
7、用户应自行承担因交易产生的相关税、费。
八、【软件更新】
1、为了提升用户体验、完善业务功能和服务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替换、功能优化、版本升级等形式,对服务门户进行更新升级或对服务门户服务功能、内容等进行调整。
2、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根据系统升级、改造需要,有权修改软件功能、暂时中止提供服务门户服务的权利,但应尽可能事先进行告知。因行使上述修改或中止软件使用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用户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九、【隐私保护】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用户本人需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及真实信息,如用户拒绝依法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及真实信息,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不提供服务或终止服务。为向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政务服务事项、公共便民服务应用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将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 /或本协议约定使用留存用户个人信息,并妥善保管,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用户个人信息。
2、用户为完成账号的注册和管理、实名认证和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供的用户服务,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证件有效期等用户信息资料,用户充分知悉并授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可以收集和使用用户前述信息资料以便提供对应的服务。 3、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非常重视用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并会尽全力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在您使用服务门户前,请仔细阅读并了解在服务门户公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隐私政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希望通过用户隐私政策向 您清楚 地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如何收集、存储、使用、披露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您注册 和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即表示您已经理解并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隐私政策》全部内容。
本协议附录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隐私政策》条款作为本协议的内容。
十、【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若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隐私政策》您注销账号后,本协议终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对您提供的服务即终止。即时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将不保留您登录账号中的任何内容,不负责将未阅读或未发出之信息传送给用户或第三方。
3、本协议的终止并不能被认为免除用户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应履行的相关付款义务。
4、本协议的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用户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交易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十一、【知识产权声明】
1、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相关的所有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图表、界面设计、版面框架、有关数据或电子文档等)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应的国际条约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保护。
2、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十二、【责任声明】
1、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不就通信系统或互联网的中断或无法运作、技术故障、计算机错误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或其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而产生的其他任何性质的破坏而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网络服务能满足用户的全部要求,亦无法保证用户在操作上不会中断或没有错误,本应用会尽可能纠正使用上的缺陷。
3、用户在此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任何情况下无需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在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延迟、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十三、【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网络拥堵、通讯故障、电力故障、银行原因、第三 方服务 瑕疵等原因而导致的用户信息泄漏、服务中断及其他损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运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五、【其他规定】
1、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视作无效或无法执行,则上述条款可被分离,其余部分则仍具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所设,非对条款的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其范围或界限。
3、本协议未尽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决定办理。
4、本协议自用户点击同意“注册”时成立并生效。
附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隐私政策
尊敬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以下统称“您”),为了便于您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以下简称“本系统”),本系统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负责运行维护,移动端应用APP由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在各分发平台代运营,将会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用户隐私政策》 (以下简称“本政策”)来约定,收集、使用、存储和对外提供您的用户信息。本政策适用于您通过任何方式对国家知识产权局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访问和使用。
您在使用本系统的产品或服务时,本系统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收集、存储、使用、共享您的信息,以及向您提供服务及提升服务质量,本系统希望通过本政策向您说明:在您使用本系统的产品或服务时,本系统会收集哪些数据、为什么收集这些数据、会利用这些数据做什么以及本系统如何保护这些数据。本政策与您所使用的本系统的产品或服务息息相关,对于您行使用户权利及保护您的用户信息至关重要,请您在使用本系统的产品或服务前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所写明的内容。
请您仔细阅读本政策,并确定理解本系统对您的信息的处理规则。如您点击“同意”并确认提交、使用本系统,即视为您同意本政策 (含更新版本)内容,并且同意 本系统按照本政策收集、使用、保存和对外提供您的用户信息。
请您注意本政策中加粗部分的个人信息均为您的敏感信息,加粗部分系统权限为敏感权限,请您在提供以上信息或对以上权限进行授权前谨慎考虑。
您可以根据以下索引阅读相应章节,进一步详细了解本系统隐私政策的具体约定:
一、本系统如何收集与使用您的用户信息
二、本系统如何使用 Cookies 和同类技术
三、本系统如何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四、本系统如何 保存您 的用户信息
五、您如何 管理您 的用户信息
六、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七、本系统如何保护您的用户信息
八、本系统如何保护未成年人信息
九、您的用户信息如何储存及转移
十、本政策如何更新
十一、其它
(一)责任说明
本系统负责收集、管理及维护用户真实信息,以及您在本系统产生的行为信息 ,如用户信息或业务信息发生泄漏,与 本系统所有方无关。
(二)信息的收集
为保障您使用本系统过程的安全性,改善您的使用体验,本系统会收集、使用和保存下列与 您有关 的个人信息。如果您不提供相关信息,您将无法享受本系统提供的以下对应服务:
1.当您登录 本系统时,您需要向本系统授权获取或主动输入您的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登录密码或用数字证书扫描二维码 ;若您登录法人账号或代理机构账号时,您需要向本系统提供登录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代理机构代码 +登录密码;若您使用经办人账号代表法人或代理机构办理专利业务时,您需要使用经办人的个人数字证书扫描二维码,同时同意 本系统对您提供的登录信息进行有效性核验。如您不提供上述信息,本系统将无法向您提供实名认证、专利业务办理及其它需登录才可使用的服务。
2.当您重置 本系统登录密码时,您需要向本系统授权获取或主动输入您的 手机号码、短信验证 码信息 或电子邮箱、邮箱验证码信息 ,同时同意本系统对您提供的有关信息进行有效性核验。
3 .当您使用实名认证功能时, 本系统会收集您的 真实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信息以及法人和代理机构的相应信息 。您需要向本系统授权获取或您按照页面提示文字主动输入以上全部或部分信息。您同意本系统将您向本系统提供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法律法规允许的机构或政府机关授权的机构进行对比核验。如果您不使用实名认证功能,则无需提供相关信息。
4 .如 本系统在使用您的用户信息,超出了与收集时所声称的目的及具有直接或合理关联的范围,本系统将在使用您的用户信息前,再次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明示同意。
5 .当您在使用 本系统提供的服务时,如需输入其他自然人的信息, 请确保 您已就上述信息的使用获得了相关权利人的授权。
6 .为了更方便地使用本应用服务,以下情形中,您可选择是否授权本应用收集、使用您的用户信息:
(1)基于相机(摄像头)的相关功能/服务:您可以使用扫一扫、拍照等服务。
(2)基于相册(图片库)的相关功能/服务:您可以使用图片上传、扫一扫等服务。
(3)基于存储/SD 卡数据 的相关功能/服务:您可以保存本应用中通知公告的信息、使用说明的信息、数字证书。
(4)基于网络通讯的功能:您开通本应用的网络通讯功能后,才能通过本应用客户端获取APP服务端系统提供的各类服务。
(5)唯一设备识别编码 (如IMEI/ AndroidID / IDFAOPENUDID/ GUID/ SIM卡IMSI): 您可以使用SDK服务,以便精准的向您的设备推送信息。
7 . 为保障本 App 相关功能(比如网络请求、路由跳转)的实现与应用安全稳定的运行,我们的产品可能会包含由第三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包(SDK)或我们可能会使用 其他第三 方产品/服务以实现前述目的。合作方可能有其独立的隐私政策和用户协议,我们建议您阅读并遵守第三方的用户协议及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1)腾讯浏览服务(com.tencent.smtt)
运营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 获取已安装APP信息。
使用目的: 展示PDF、Word等文档材料。
隐私政策链接:https://www.tencent.com/zh-cn/privacy-policy.html
(2)微信Open SDK(com.tencent.mm.opensdk)
运营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 获取已安装APP信息。
使用目的: 实现微信支付。
隐私政策链接:https://www.tencent.com/zh-cn/privacy-policy.html
(三)信息的使用
1 .在本系统向您提供专利业务服务期间,您同意授权本系统持续收集您的信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系统可能将收集的信息用作以下用途:
( 1)向您提供服务(如实名认证信息、用来接受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是继续获得服务的前提)。
( 2)满足您的个性化需求。例如,语言设定、位置设定或对您和其他用户做出其他方面的回应。
( 3)服务优化和开发。例如, 本系统会根据本系统响应您的需求时产生的信息,优化本系统的服务,但这些信息不会包含您的任何身份识别信息。
( 4)保护您或其他用户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更好地预防钓鱼网站、欺诈、网络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更准确地识别违反法律法规或 本系统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本系统可能使用您的账号信息、并整合设备信息、有关网络日志以及有关政府机构、合作伙伴分享的信息,来 判断您 账号风险、进行身份验证、安全事件的检测及防范,并依法采取必要的记录、审计、分析、处置措施。例如,本系统会将您的信息用于身份验证、安全防范、投诉处理、纠纷协调、诈骗监测等用途。
2 .您授权同意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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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与 本系统合作的第三 方服务 方共享:为便于本系统向您提供服务,您的用户信息可能会在本系统与本系统合作的第三 方服务 方共享。本系统只会共享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其他使用本系统合作的第三 方服务 方的产品或服务所必要的用户信息,如果本系统共享您的除上述必要用户信息以外的其他用户信息,或本系统合作的第三 方服务 方改变用户信息的使用及处理目的,本系统将再次征求您的明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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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本系统可能会向移动运营商提供您的部分账号信息,以便及时向您的移动设备发送消息或服务通知。
(二)转让
本系统不会将您的用户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机构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您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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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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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 您明确 同意或基于您的主动选择,本系统可能会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
2.如果 本系统确定 您出现 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系统相关协议规则的情况,或为保护本系统或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免遭侵害,本系统可能依据法律法规,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或本系统相关协议规则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包括相关违规行为以及本系统已对 您采取 的措施。
3.根据国家政策安排或法律规定, 本系统以及有关政府机构有可能进行组织架构调整、资产调配、转让或类似的交易,您的信息有可能作为其中一部分而被转移。本系统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转移前通知您,确保信息在转移时的机密性,以及变更后继续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四)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用户信息时事先征得授权同意的例外
以下情形中,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用户信息无需事先征得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有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有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有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同意的;
5.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用户信息;
6.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用户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与 本系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义务相关的其他情形。
本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用户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您在使用本系统服务期间,本系统将持续为您 保存您 的用户信息。在您注销本系统账号后,本系统仅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以及为实现本政策声明的目的所必须的时限内保留您的用户信息。超出上述用户信息保存期限后,本系统会对您的用户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在下列情况下,且仅出于下列情况相关的目的,我们有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保留您的信息或部分信息:
1.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遵守法院判決、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
3.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的要求。
4.我们有理由确信需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5.为执行相关服务协议或本隐私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处理投诉或纠纷,保护我们的客户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其他用户或雇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或合法权益 所合理 必需的用途。
(一)查看及 修改您 的用户信息
1.您登录 本系统后,可以在“账户信息”中,查看或 修改您 的用户信息资料、预留身份信息;
2.您可以在“账户信息-修改密码”中,查看或重置登录密码。
3.更正或补充您的用户信息:当您发现 本系统处理的关于您的用户信息有错误时,您有权要求本系统做出更正或补充。
(二)改变您授权同意的范围或撤回您的授权
您可以通过注销账号的方式撤回全部隐私授权,本系统将不会再收集、使用或对外提供与该账号相关的个人信息,但您在使用本系统服务期间提供或产生的信息,本系统仍需按照相关要求的时间进行匿名化保存,且在该依法保存的时间内有权机关仍有权依法查询。
当您撤回同意或授权后,本系统无法继续为您提供撤回同意或授权所对应的便民服务。但您撤回同意或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此前本系统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使用、存储和对外提供 您用户 信息的处理。
(三)注销用户管理
您可以向shujubulu@cnipa.gov.cn发送邮件申请注销账户,请在邮件中写明用户姓名或名称、用户账户或注册时使用的证件号码,注明“申请注销账户”。请以附件方式提交可以有效证明您为账户所有人的身份材料(法人、代理机构账户,提交注册证件材料,同时提交账户持有人相关证明和身份材料),并在邮件中留下正确的联系方式,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确认。在注销账号之后,本应用及其他基于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业务办理统一身份认证的应用系统也将停止为您提供服务,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您的用户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向本应用提出删除用户信息的请求:
1.如果本应用处理用户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2.如果本应用收集、使用您的用户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3.如果本应用处理用户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4.如果您不再使用本应用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5.如果本应用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当您从本应用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本应用可能不会立即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但会在备份更新时删除这些信息。
(四)在访问、修改、删除账号的相关信息时,本系统可能会要求您进行身份验证并审核合法性,以保障账号安全。请您理解,由于技术所限、基于法律法规要求,您的某些请求可能无法进行响应。基于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信息安全等正当事由,您的部分信息可能无法访问、修改和删除。
(五) 响应您 的上述请求
为保障安全,您可能需要提供书面请求,或以其他方式证明您的身份。本系统可能会先要求您验证自己的身份,然后再处理您的请求。请您理解,对于某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的请求,本系统可能会予以拒绝。
尽管有上述约定,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如涉及以下情形本系统将可能无法 响应您 的请求: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相关的;
4.有充分证据表明 您存在 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5. 响应您 的请求将导致您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6.涉及商业秘密的;
7.为履行反洗钱和制裁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情形中,本系统可能会收集、使用您的相关用户信息而无需另行征求您的授权同意:
1.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2.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3.与犯罪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4.出于维护您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5.收集的用户信息是您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6.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用户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7.根据您要求签订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8.对于维护 本系统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例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欺诈或被盗用等;
9.法律法规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10. 本系统或接入的第三 方服务 为政府机构或具有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机构,因执行 公权利 而进行收集、使用用户数据的行为。
本系统将努力为用户信息安全提供保障,以防止信息的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访问或公开披露。
(一)为了保障您的信息安全,本系统将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和现有技术水平下使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保护措施保护您提供的用户信息,采取物理、技术和行政管理安全措施降低丢失、误用、非授权访问、披露和更改的风险,尽力防止数据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
(二)本系统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流程和组织以保障信息的安全,严格限制访问信息的人员范围,要求他们遵守保密义务,并进行审计。
(三)如果本系统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专利业务服务停止使用,本系统将通过消息通知、弹框等形式向您进行告知,同时停止相关服务对 您用户 信息的收集等操作,保护您的用户信息安全。如因技术故障、网络攻击、自然灾害及事故、人为因素等各种原因造成全部或部分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无法使用,本系统将采取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予以应对,尽快恢复服务。
(四)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本系统将尽力确保您的用户信息安全性。如果本系统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发生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及其它个人信息泄露安全事件,本系统会启动应急预案,阻止安全事件扩大,并以消息通知等形式将相关情况告知您。同时,本系统还将按照相关要求,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五)您在使用本系统服务时,本系统会通过您的手机号码、姓名、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验证信息来 识别您 的身份,请您务必妥善保管上述信息。一旦您泄露了上述信息,您的账号信息可能因此泄露,并可能使您的资金安全等个人权益遭受损失。
(六)本系统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与您所办理业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1. 本系统期望父母或监护人指导未成年人使用本系统的服务。本系统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信息的保密性及安全性。
2.如您为未成年人,请您的父母或监护人仔细阅读本政策,并在征得您的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使用 本系统的服务或向本系统提供信息。如您的监护人不同意您按照本政策使用本系统的服务或向本系统提供信息,请您立即终止使用本系统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本系统,以便本系统采取相应的措施。
3.对于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而收集未成年人用户信息的情况, 本系统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明确同意或者保护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使用或公开披露此信息。如果父母或监护人发现本系统在未获父母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未成年人的用户信息,请通过官方服务邮箱反馈联系本系统,本系统会设法尽快删除相关数据。
4.未成年人的实名认证信息受实名认证管理机构管理,基于管理机构风险控制的考虑,未成年人的实名认证可能存在无法通过的情况,在此情况下, 本系统将无法提供相应服务。
本系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的用户信息,将存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本系统仅在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期间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保留您的用户信息。如果需要将您的用户信息转移到境外,本系统将:
1.另行获得您的授权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在符合届时适用法律的情形下使您的用户信息得到足够的保护;
2.该等转移将在符合届时适用法律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即便获得您的授权但是转移方式或者目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本系统也不会进行转移。
在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本系统服务发生变动等必要情形下,本系统如需对本政策做出修改,将在修订生效前与请您确认,确认后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关内容。您如不同意新的修改内容,请及时与本系统联系或立即停止使用本政策约定的服务;如您选择同意并继续使用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完全同意并接受新的修改内容。 如客观 情况及经营方针变化导致本系统需要中断或停止相关服务的,本系统将及时进行通知,请您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同。
(一)本政策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无明文规定的,可适用国内通行的惯例。
(二)本政策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都不影响本政策其它部分。
(三)本政策中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及国内通行的惯例办理。
(四)因本政策内容或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当事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运营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